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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玉环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于2005年12月。内设办公室、文艺科、文化市场管理与产业科(文物科)、广播电视管理科、新闻出版管理科、全程办事代理室共6个职能科室,下有玉环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、文化馆、图书馆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、越剧团、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、人民剧院、艺术创作研究室、广电监测中心9个直属单位。

    主要职责

   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(版权)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、法规;研究制定全县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
    (二)研究、指导全县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事业管理体制改革,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;拟订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;指导、协调文化产业发展。

    (三)综合管理、指导全县戏剧、音乐、舞蹈、曲艺、杂技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文学、电影、广播、电视等艺术,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与生产管理文化文物科技工作。

    (四)综合管理、指导全县社会文化和广电、新闻出版事业;指导开展群众文化以及老年、少儿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。

    (五)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;管理全县文物事业、负责县本级的文物普查、保护、抢救、利用及流散文物的管理工作;依法审核申报考古发掘、文物保护、文物维修项目;申报、管理文物维修经费

    (六)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政(行业)管理;负责广播电视的日常宣传监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。

    (七)负责全县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;负责全县印刷行业的监督管理;负责全县著作权(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)的行政管理工作,调解著作权纠纷、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。

    (八)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,负责全县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和行政许可;指导监督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工作。

    (九)研究制订本县对外文化交流的发展规划,指导开展全县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。

    (十)管理和指导本局直属事业单位;指导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行业协会、学会等社团组织的活动。

    (十一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